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招聘臨時水上活動教練,申請人只須完成中五學歷便可申請,月薪25,91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只須完成中五課程(包括在期終/畢業試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及格),或同等學歷;至少須持有下列其中一項水上活動的有效教練證書:風帆、獨木舟或滑浪風帆;具有最少一季教授風帆、獨木舟及/滑浪風帆的經驗;操流利粵語及英語;持有有效的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急救證書;及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沙灘救生章或以上級別證書,及香港海事處發出的有效遊樂船隻操作人合格證書或同等/以上資歷更佳。
職責
臨時水上活動教練主要工作包括在水上活動中心策劃和舉辦水上活動或課程。職務包括訓練和指導有關人士使用中心設施及協助監督中心船艇的使用和維修。
臨時水上活動教練每星期須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須不定時、超時及輪班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實際工作時間由主管分派。
薪酬及福利
受聘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一般由二至五個月不等,視乎運作需要。月薪25,915元。
在適當的情況下,僱員可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而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待產假及疾病津貼。
截止申請日期:
1/4/2021
更多詳情:
https://bit.ly/3eWilfE
資料來源:公務員事務局